场地证明 样稿
临沂京诺会计事务所 租赁位于临沂市兰山区 通达路337号与金一路交汇处路西院内501室 的房产一宗,产权归 京诺 所有,同意由住宅改为商用,允许 临沂京诺会计事务所 在此经营,不存在扰民象,此房不在拆迁范围之内。
特此证明
居委会盖章
2006年06月06日